河北时飞管道制造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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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焊法兰
对焊法兰不易变形,密封好,应用广泛,有相应的刚性与弹性要求和合理的对焊减薄过渡,焊口离接合面距离大,接合面免受焊接温度变形,它采取比较复杂的嗽叭形体结构,适用于压力或温度大幅度波动的管线或高温、高压及低温的管道,一般用于PN大于2.5MPa的管道及阀门的连接;也用于输送价格昂贵、易燃、易爆介质的管路上。
3生产工艺
锻打、铸造、中板车制
平焊法兰
连接形式 单面焊接,双面螺母连接。
产品特点 外形美观,表面平整光滑,耐酸碱,抗防腐,质感性能强。
生产工艺 亚氧炉开料,整体锻打或者成品锻压切削成型。
加工方式 高精度数控车床车削,数控摇臂钻钻孔。
产品参数
(2)螺栓孔*圆直径:50mm----2130mm
(3)螺栓孔直径:11mm-30mm
(6)法兰厚度:12mm-58mm
(7)管子外径 : A(17. 2-2032MM) B(14-2020MM )
(8)法兰内径:A(18-2036MM ) B(15-2024MM)
(9)法兰理论重量:0.36kg--234.6kg(DN1800)
4技术要求
一、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-4728的相应要求。 1、公称压力PN为0.25MP-1.0MPa的碳素钢、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。 2、除以下规定外,公称压力PN为1.6MPa-6.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。 3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: (1)公称压力PN≥10.0MPa法兰用锻件; (2)公称压力PN>4.0MPa的铬钼钢锻件; (3)公称压力PN>1.6MPa且工作温度≤-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。
二、对焊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。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,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 1、对焊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,无分层缺陷; 2、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,经弯制对焊成圆环,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。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兰; 3、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; 4、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,并作射线或超声波探伤,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的II级要求,超声波探伤符合 JB4730的I级要求。
三、对焊法兰的颈部外侧斜度应不大于7o。对焊法兰在生产和焊接时严格控制技术参数,*能够在生产和使用中充分发挥作用和价值。
5生产标准
常用生产标准:
化工部标准HG/T20592-2009、
HG/T20615-2009、
*标准GB/T9115.1-2000、GB/T9115.2-2000、GB/T9115.3-2000、GB/T9115.4-2000、
机械部标准JB/T86.2-94、
船用标准CB/T47-1999
生产材料
WCB(碳钢)、LCB(低温碳钢)、LC3(3.5%镍钢)、WC5(1.25%铬0.5%钼钢)、WC9(2.25%铬)、C5(5%铬%钼)、C12(9%铬1%钼)、CA6NM(4(12%铬钢)、CA15(4)(12%铬)、CF8M(316不锈钢)、CF8C(347不锈钢)、CF8(304不锈钢)、CF3(304L不锈钢)、CF3M(316L不锈钢)、CN7M(合金钢)、M35-1(蒙乃尔)、N7M(哈斯特镍合金B)、CW6M(哈斯塔镍合金C)、CY40(因科镍合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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